建筑装饰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装饰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装饰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上善道茶厂仓库及办公展示区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东湖渔场金渤物流园
1.3承包范围:仓库及办公室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工期定为45天(工作天),工期计算以实际开工
期、甲方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及大厦管理处批准后,乙方进场施工当天起计,并经双方签字为准。大约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工,大约于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 元。工程完工后,双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开工前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支付施工期间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2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4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每达8小时,施工工期相应顺延1天。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种:
(1)固定总价格。
(2)固定总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内容。
(3)可调总价格:按照合同中预算价格,数量按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如有工程变更,一并列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四次进行拨款%金额
合同签订当日40六万元
完成所有砌体工程40六万元
竣工验收后20据实结算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由乙方上门保修,具体保修细节见保修单。
11.2乙方应为本工程购买工程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
11.3其他: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购买保险时,应另订协议,或在预算中体现。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附件一)
(2)工程预算书(附件二)
(7)(3)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附件三)
(8)(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单(附件四)
(9)(5)工程结算表(附件五)(竣工后给付)
(10)(6)工程保修单(附件六)(结算后给付)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 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 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 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开工前 1 天,甲方腾空装修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 委托 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
4。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50 %,计¥ ( 元整 );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 45 %,计¥ ( 元整 );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 5 %, 计¥ (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 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 坚持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2) 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后方准施工。
(3) 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4)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达标,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
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工程处罚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工程预算书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 工程预算书;
(三) 补充条款;
(四) 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建筑装饰合同3
委托人(甲方):
住址: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住址: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该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步骤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乙方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并交付给甲方时截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迟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流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支付设计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收到二期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简明扼要的告知乙方,若甲方中途需要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并不得对甲方的要求进行较大修改,除非必要,应与甲方协商。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设计费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故延迟交付图纸,均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一日,处以设计费_______%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给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交给建筑单位备案__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
6、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总工期限:_______ 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
第二条管理人员的职责
若本工程甲方自行派遣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主材确认、工程验收,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派遣设计师及项目经理负责工地。 设计师:在开工前代表公司,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陪客户选购主材。 项目经理:在开工后代表公司,负责材料、施工、调配人员以及解决工期中出现的所有施工问题。 以上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本条列明的职责,甲方应该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以便在履行合同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解决。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工作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缴纳装修押
金;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扣罚装修押金的,乙方承担扣罚责任,最终在工程决算时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有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应由乙方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
六、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四)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变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的减项费用,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和任何人与甲方私下交易。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移位、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相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B_标准。(A、《陕西省建筑装饰施工标准》(试行)规定B、《延安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装饰装修协会。
四、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面积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该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建筑装饰合同5
上诉人黄某因与被上诉人梁某建筑装修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10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xx年2月8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对被告自有的碧桂园彩虹一街9号房屋进行承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预(结)算报价表,总工程造价为306406元,按八折结算价为245124.8元。如有增加,另行计算。工程验收后付清工程款,工程保质期为一年。签订协议后,原告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原告的要求,增加了部分工程项目,故房屋装修工程结算总造价为327209。68元。20xx年6月,原告将装修后房屋交付被告,被告入住房屋并使用。但被告只支付了工程款240209。68元,余款87000元却以工程不合格为由没有支付给原告。
另查,原告并不具备房屋工程装修资质。
原审判决认为:由于原告不具备房屋装修工程资质,故原、被告之间的房屋装修工程合同无效,但由于房屋装修工程已完成,被告亦已使用该房屋,其亦当庭表示工程预(结)算报价表中装修项目已装修完毕,故被告应按约支付工程款。由于被告使用房屋,并表示收到工程预(结)算报价表及清楚其内容,故应视为双方已结算,被告应承担支付工程款87000元的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理,予以支持。被告认为原告进行的装修工程不合格,要求索赔的辩称,由于被告没有在本案提起反诉,且被告亦明确表明另案起诉,故对该辩称不作处理,被告可另案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判决:被告黄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梁某装修工程款87000元。本案受理费3120元,由被告负担。
上诉人黄某上诉称: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合同并进行不合格装修工程明显存在欺诈的手段;
二、原审适用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是错误的,本案应适用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揽合同必须要求承揽人按照发包人的意思,完成了承揽项目,再进行项目的结算。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已多次表明被上诉人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故上诉人依法未将余款付给被上诉人,并非上诉人延付工程款。
三、本合同纠纷中,被上诉人必须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上诉人入住该房后,发现该房存在超过20处质量问题,被上诉人的行为本身已构成了违约。四、工程款的结算价格存在争议。五、上诉人是香港人,不熟知大陆的有关法律规定,原审在上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不公平的判决。综上,特提出上诉请求:
1、撤销(20xx)顺法民一初字第01001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梁某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本院对于原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的上诉争议焦点系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尚欠的讼争工程款87000元。
首先,双方当事人系因在履行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引起该纠纷,故该案的案由应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系承揽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合同,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适用承揽合同的一般规定的同时,在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合同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该特别规定。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2月8日签订的《协议书》,因被上诉人不具有房屋装修工程资质,故该协议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原审对该合同效力定性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其次,关于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支付尚欠的.讼争工程款87000元的问题。上诉人在一审庭审过程中,明确确认了以下事实:其一,讼争工程已经完工,且其已经入住使用;其二,讼争工程总价款为327209。68元,尚有87000元未支付,未支付的原因系讼争工程的质量问题。根据上诉人的自认,该案所涉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明确,上诉人应当向被上诉人承担其尚欠工程款87000元之支付义务。故上诉人关于其不应支付87000元工程款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至于讼争工程的质量问题,在原审法院行使了充分的释明权的情形下,上诉人明确表示就质量问题,另案解决。原审法院对于讼争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理,符合民事诉讼中“不告不理”原则,程序合法,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在二审诉讼期间提交的《调查取证申请书》是要求法院对讼争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因原审法院对讼争房屋工程质量问题不作相应审查,故本院不予准许。上诉人可另循其他法律途径进行救济。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20元,由上诉人黄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建筑装饰合同6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工程面积: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图纸(经甲乙方确认)范围内。
5、工程总价款: (¥: 元)。
6、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约 天。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证乙方开工前水、电通畅。
2、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应在二日内予以回复。如未回复视为对乙方通知的确认。
3、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保证正常施工和管理。
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4、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如需改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等都均由乙方提供。
2、乙方应在处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验验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权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进行的检查与验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应与乙方协商,就变更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
4、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六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设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2、乙方施工人员应是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鉴定劳务合同,保证施工质量和人身安全。
3、乙方施工人员因过失或故意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2、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完成6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4、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 元整(¥: 元)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工程变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施工图纸有改变时,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变更工程量不再变更合同总价。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2、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工程关键节点或隐蔽工程未按约定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 等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司法文书确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内要求乙方返工直致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装饰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三亚半岭温泉度假酒店项目BL-02-06地块42#-52#别墅。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室内木基层制作
4、承包方式: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5、工期:开工日期为___,完工日期为:______.
6、工程质量:合格。
7、工程单价:详见《工程单价表》。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合同当月进度款审批完成后,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款。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三、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他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以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四、关于工期、质量、安全、违约的约定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按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装饰工程之验收标准、消防工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的,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及业主、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现场所需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其保护,不得破坏和挪用。
6、由于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延误工期及原材料浪费,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
8、甲供材料在施工完毕后结算,若用量超过定额损耗,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9、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与第三方就财务和人员损失形成争议,对本合同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社会形象产生负面影响时,乙方应当在时间发生之日或甲方通知要求的时限内解决争议,消除对本项目的负面影响。若乙方未能解决,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人进行磋商以解决争议,乙方应当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
10、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所导致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若导致甲方对此人身伤害承担任何不利,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工程款中作相应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1、进度违约:如乙方延误工期(本条所指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时间控制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仟元整违约金。
1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本工程内容,每延迟壹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若乙方延迟工期累计达15日,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费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以顺延。
13、乙方注意保护甲方的已完成品、半成品。由于乙方造成的甲方已完成品、半成品的损坏或污染,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恢复,其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恢复而通过甲方另行组织恢复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4、按照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凡在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5日的,或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善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而影响甲方使用,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甲方决定另行组织施工单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同意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退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壹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本工程采取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本合同所涉及的装修内容均以单价包干方式结算,结算单价以附件1中所列包干单价为准。该包干单价包括不但限于主辅材料费及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各项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配合费、进场材料搬运费用、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费、赶工费补偿、等及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该包干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工程量按照现场进行核算。
2、甲供材料由乙方提交供货计划,该供货计划除定额规定的损耗外,乙方承担因多报、漏报、错报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甲方技术要求而超过定额规定的损耗,以甲方现场技术核定书面签证为准)
3、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决算的95%,余5%扣留为质保金;
2)质保期(两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尾款(质保金无息)。
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1、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竣工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乙方在得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及完成,由此产生的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或承包部分材料),维修所需的相应材料由乙方自行购买。
3、质保期满后,工地需维修,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其相关成本费用。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日开工,于 年 月日竣工。
工程质量: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拨款分次进行|拨款%|金额|
|----------|-------|------|
||||
|----------|-------|------|
||||
|----------|-------|------|
||||
-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 月日 年 月日
建筑装饰合同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天内,
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建筑装饰合同10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建筑装饰合同11
工程地址
工程造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
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第四次验收合格三日内5%5、工程保修期:一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三)。
1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其它约定
1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七)
(9)其他甲方:
代表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签章:
电话:年月日
乙方:
法人代表:
代理人:
单位地址:签章:
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话: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建筑装饰合同12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称甲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供方(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做用于的不锈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按照甲方订货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1:不锈钢地脚线及修边线2:信报箱3:电梯门套
二、数量、单价及合同预算金额
备注:
1.以上表格所涉及的数量、尺寸、规格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加工
图纸为准,此图纸将作为附件一附于此份合同后。
2.此报价包括为成品加工价,已含括刨坑、磨边、抛光等加工费用。同时此报价已含贴膜、包装及到广州运费。不含税,如需含税则另加5%。
3.以上三类产品中,地脚线、修边线及信报箱仅供材料,不包安装。电梯门套为包工包料。
四、加工及验收:甲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提供完整,尺寸
准确无误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加工图纸给乙方按图加工。不锈钢材质按304执行,所有供货不锈钢板的板材材质及厚度必须符合GB1220-92「84」及oCr18Ni9等国家及行业标。包装采用保护胶纸保护、纸皮(或泡沫纸)包装(运输途中产品保护由乙方负责。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交由甲方负责保管。
五、验收手续:供货方货到现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只对外观可视
面进行有无表面保护膜破损导致划伤或挤压变形验收及对数量进行核对签收,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存在工艺质量问题时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鉴定,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乙方需无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更换。
六、乙方送到现场之货物,甲方授权为指
定签收人,若授权有变更,以甲方书面函告为准。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订金给乙方,定金最后一批货款冲抵结清。
(2)乙方在发货前把发货数量清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确认后签字回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货单确认的当天发货。货到工地后经甲方抽样验收后,如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1、2项材料则甲方支付该批货款给乙方。如所送材料为本合同第一条款中第3项材料,那么乙方需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结算货款。
(3)甲方付款方式可为支票或网银结算,收款帐户为乙方指定帐户。甲方支付现金的收取人必须出具乙方授权委托、收款并须加盖公章。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支票或汇款结算的金额时,必须提供等额的相应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材料款项。
九、乙方责任及违约责任:按时保证质量交货,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产品质量保证书,乙方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视为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之权力。乙方产品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暂定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乙方产品若连续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及供货逾期超过十天严重滞后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责任及违约责任:负责工地现场的数量清点验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货款,否则每日按逾付金额的1%偿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暂定货款的20%;
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瘟疫)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货物的处理方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十二、图纸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该单项工程所有图纸,乙方需安排设计到现场测量出图,在接到甲方要求一天内到场,在每批加工图纸上须经甲方盖章或其委托人签名方为有效。
2、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需变更时应在乙方未生产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因此承受的实际损失(当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乙方已经开始生产的,应立刻停止生产,否则甲方不予以承担责任及损失)。
3、因甲方确定的加工图纸不清楚,经乙方审查(须在收到图纸后二个工作日完成)书面通知仍不能修改,致使乙方无法生产的,乙方供货期顺延,乙方无需承担由此造成逾期交货之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按甲方确定图纸或技术要求加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工、施工措施、辅助材料、业主方索赔等费用(如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逾期交货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十三、双方主要职责
(1)甲方:提供所需铝板的规格、尺寸、数量、并确定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货到现场后的验收、保管和按合同约定付款等。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图纸及加工技术要求、尺寸清单、供货期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不锈钢。
十四、产品的图纸变更: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品加工图纸变更需双方确认。若甲方提供尺寸、图纸超出合同约定加工质量标准,则该批量交货期起始时间以甲乙双方最终确认后的不可变更的尺寸图纸之日起计。
十五、争议解决:基于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乙、甲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合同正文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相同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建筑装饰合同13
定制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制作产品地点: 。
第二条,制作产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煤炭洗选加工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铆焊车间彩钢板的加工制作。
第三条,产品规格:475型彩钢板加工。
第四条工程单价:
第五条、施工准备
5.1甲方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加工板的电费及吊装费由甲方负担。
5.2.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5.3甲方负责协调工人配合乙方技术人员的加工制作。
5.4甲方工地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负责协调乙方加工制作各项工作,但甲方派驻代表无权直接与乙方进行结算。
5.3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要严格按甲方图纸尺寸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5.4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时限要求、质量要求组织加工。乙方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现场等检查、检测,以便符合加工制作的条件及要求,如之后影响加工,经检验不合格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安排现场技术员一名负责指导加工,确保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加工完成,乙方及乙方派驻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加工地点的各项管理规定。
5.6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货物及人身安全,否则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全部责任和费用,一切安全风险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试车、加工制作时限
6.1条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可以免费提供材料进行试车,对设备进行调试,但不得超过20米,超过20米还未调试成功的,材料费(元/米)由乙方自行承担。
6.2加工时限要求。乙方必须确保每日加工量不得少于米。否则每少于10米,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元的违约金。
6.3、如遇非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问题造成的时限延长,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签字同意时限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6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第6.1条违约金不予扣除。
第七条、加工制作结算及价款支付
7.1结算方法:乙方每天的加工量由甲方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2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后,。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八条质保期:年,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符合
8.1条原因的,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但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如有)
第九条、法律责任
8.1制作结束后在乙方通知甲方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在验收或安装时发现产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或者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定的,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元/米)并免费加工。不合格数量超过米的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元/米的违约金。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付款时无条件扣除。
8.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加工费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9.1.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
9.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建筑装饰合同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
1.6、 工程质量:合格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贰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失,并承担所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申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为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负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担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3)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内容。
(3)可调价格:
6.2、合同生效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付款。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第7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7.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7.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8.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20xx元。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3 %支付滞纳金。
8.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违约金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0元,作为奖励。
8.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 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 元,作为奖励。
8.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9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清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10条附则
10.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合同15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州市越秀区冠城大厦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路
1.3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内的室内装修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机电类除外,以甲乙双方签字确定的预算书为准。
1.4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设计费用另计。
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框架
1.7 装饰装修施工总面积:约为25,000 平方米。
1.8 总工期:暂定10个月(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样板房装修时间除外,以样板房验收后进场时间为准)
1.9 开工日期:甲方开出进场施工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 工程价款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按照《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xx)、《广州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广州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20xx年相关费用及结算当期市场信息价。
2.1 本工程价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的预算报价,作为本项目的结算单价(甲方盖章确认),涉及到设计变更的,以现场签证为准。
2.2 预结算编制依据: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范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记录、工程联系单等相关附件及相应施工标准图集和施工规范。
2.3 本合同价款暂约定为人民币:(大写) 约柒仟伍佰万元整。 (小写) ¥75,000,000.00万元。
2.31本合同的造价为税前造价,如甲方需要开具相关税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进度款
3.1样板房验收合格后,乙方全面施工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3,750,000)给乙方作为原材料备料款,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
每月25日前乙方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给甲方,次月5日前甲方按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不计息)。主材采购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品牌、等级,由乙方统一采购。
3.2 样板房的材料按施工图,经双方认定品牌、等级、质量等,由乙方自行采购,封样,作为后续施工材料参照。样板房施工完工,经甲方验
收合格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样板房总工程款的85%,余款在下次工程进度款中结清。
3.3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3.4 乙方未经甲方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如果甲方延期付款超过乙方的预期,甲方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从应付未付之日(每月的5号)算起。
3.6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叁佰万元现金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当乙方完成施工工程量30%时甲方退回给乙方。
3.7如乙方同意,可将该项目商品房以销售价的70﹪转给乙方,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乙方(销售价上限价为30000元/㎡)。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4.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职称:。
4.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
4.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4.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4.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合理书面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经理应予配合执行。
4.6 甲方权利
4.6.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4.6.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6.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4.6.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7 乙方权利
4.7.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4.7.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4.7.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8 甲方义务
4.8.1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8.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向乙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证 、 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4.8.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4.8.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4.8.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8.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4.8.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4.8.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4.9 乙方义务
4.9.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4.9.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4.9.3 安全施工。
4.9.4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5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9.6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9.7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9.8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不得由乙方承担。
4.9.9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和相关费用的约定
5.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1) )种
(1) 本工程价款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明细表、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单价,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造价。暂定价为:¥3000/M2根据增删项确定最终价。
5.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不报建的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0xx)、《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章为质量平定验收标准。
6.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影响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约定按合同价款的 1 %计付 人民币: 750,000.00 元。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自约定工程验收时间内未接到甲方另定验收日期通知的情况下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6.4 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并承担其相应的质量检测费,因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需要的检验、检测,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负责自身该承担的相关费用。
6.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书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装饰工程主材确认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且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运至施工现场等。
7.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品牌、型号、等级质量、环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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