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4-06-16 10:01:5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安全施工协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施工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施工协议书

安全施工协议书1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 ] 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 〕 号)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

  2.作业内容:____无线铁塔维护保养,

  3.线名里程:____临策线

  4.作业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铁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区间影响设备:____无线直放站和G网基站的铁塔、馈线、天线。

  站内影响设备:____无线铁塔、馈线、天线。

  具体施工影响范围以当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____

  1. 施工责任地段:____临策线。具体施工地点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质采购招标书(标书编号:____12-118-5)标注的维保铁塔地点为准。

  2.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____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呼和浩特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3.《铁路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等有关施工安全规章标准。

  4.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______〕______号)。

  5. 铁道部、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的其它规章、标准、文件、纪要、电报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为甲方提供具体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并将每日施工范围、内容开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员。

  2.甲方派技术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和赛汗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____)、集宁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____)、呼和G网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____)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运用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设备运用情况制定施工安全预防措施,确保甲方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否则不准施工。

  3.凡在既有线范围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封锁点”内进行。

  4.甲方监护范围为协议写明的施工内容和线名里程所规定范围。超出协议规定范围作业造成通信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前,乙方与甲方现场管辖通信车间签订《施工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双方配合方式、监管人员、现场负责人、双方联系协调方式、施工范围内设备防护方式等具体事宜。《施工安全协议》经甲、乙方双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与签订的《施工安全监管方案》、《通信设施排干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现场配合监管负责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由相关级别人员担任),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7.乙方明确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8.乙方应严格按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决不允许超计划、范围、内容施工。如施工计划需要变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准变更。

  9.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施工范围内铁塔下方的安全防护范围并拉安全警戒线进行防护,乙方应专门设立防护员,禁止行人铁塔附近通过及在铁塔周围逗留。

  10.每次铁塔施工作业,必须经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征得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乙方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点外施工作业。

  11.乙方施工必须有甲方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防护,甲方监管防护人员未到现场乙方不能进行铁塔施工作业。

  1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登高证件上岗,乙方登高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无线铁塔毗邻接触网及电力高压线带电部分作业最小接近距离不足2米,回流线不足1米时,必须在接触网或高压电力线停电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抛递,必须用绳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点内和封锁点内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现场负责人和甲方施工监护负责人要分别下达施工作业单。施工作业人员和配合施工监护人员都要明确施工及监护的内容、地点、时间和影响范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并提前40分钟到达施工地点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

  16.乙方申请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配合作业时间,同时与现场车间加强沟通确定配合工作量,在作业中预留甲方恢复设备时间,如甲方能力无法配合乙方大量作业时,乙方应调整作业量,以便甲方顺利完成监护配合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施工延时开通责任。

  17.甲方现场监管、巡视人员发现现场施工对既有通信设备有可能造成妨害时,应立即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留存备查。乙方应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如发生乙方未签认、未整改、继续野蛮施工的,甲方监管人员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将《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报通信段调度。

  18.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既有通信设备正常运用。施工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装通信设备或进行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害的作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____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 郑子瑞 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 主管副段长李成祥 任副组长,甲方 安全科科长赵小平、调度科科长石建国、无线通信科科长王承中、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叶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3日之内予以答复(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铁塔设备、设施的核查和铁塔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做成书面记录交乙方。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施工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现场的铁塔维保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由于乙方施工作业造成对既有铁塔设施、通信设备、引线、馈缆的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设备安全的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6.施工完毕后,甲方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三) 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在既有线施工范围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提前3日以《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申请书》【附件9】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内容包括施工地点、里程,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双方签认生效后,甲方指派配合人员进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设备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视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施工作业工具、机具、器材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在站内运送器具必须保证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内的网围栏及其门、锁和路外安全负责。

  9.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铁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2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 xx 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按照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 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棠德花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 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 厚),屋面防水工程 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 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棠德花园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 dbj15-19-97 和广州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 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 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 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 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 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 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 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 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 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 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 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 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

  代表:

  乙方:(签章)

安全施工协议书3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协调及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施工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各方要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1。自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竣工当日结束

  三、协议内容

  1。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分包单位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应有各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认真执行。

  5。施工期间,分包单位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

  6。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总包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7。在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分包单位自理并督促施工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8。分包单位人员所处施工区域、施工环境、和操作设备、工具用品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停止施工,并有有关单位检查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施工环境、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负。

  9。有分包单位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等,在安装完毕实用前,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为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使用方负责。

  10。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自备,如出现借用或租售情况,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售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或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护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有借入使用方来承担后果。

  11。分包单位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需拆除或更动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各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后果均有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指数培训考核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

  13。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种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玩耍,损坏偷盗。焊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14。分包单位需使用总包单位提供的电气设备,只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提出,总包单位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有肇事单位负责。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分包单位人员只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他事故(包括有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总承包单位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义务,分包单位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均由肇事施工单位负责。

  16。本协议经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

  总包单位代表:

  分包单位代表: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__)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确保在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2月28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梧州至岑溪高速公路K 2791 + 630公里至K 2793 + 670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20__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5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新疆宏源盛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区工业园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20xx 年6月28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8 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新疆宏源盛通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新疆宏源盛通电力工程公司会议室

  签订时间:20xx年5月28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高压输电线路安全供电,防止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内容如下:

  乙方安全责任:

  一、凡是施工现场的各种大型机械,例如:塔吊、井字架、汽车吊、翻斗车、挖掘机、布料车、打桩机等等设备,不得进入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线路两侧米范围内)内作业,大型机械旋转范围内其最前端与带电导线的水平距离必须保持米以上。

  二、保证作业塔吊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塔吊在线路侧作业时,不得吊装超重或长度超过7米的物件,风力大于5级应停止作业,并将吊绳收起。

  三、做好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输电线路杆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做安全护栏和防撞墙等),各种运输车辆不得碰撞输电杆塔、拉线等电力设施,不得在杆塔、拉线周围10米范围内取土。

  四、要配合甲方在高压线路保护区边界处装设保护网(栏)或警示线,设置安全警告牌。

  五、要确保施工工具、材料堆放的位置远离高压输电线路米以外,并采取保证电力设施安全的必要措施。

  六、在输电线路附近的高层建设施工时,不往输电线路侧抛掷任何物件,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建筑垃圾飘浮物刮至输电线路上造成故障。

  七、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装设或拆除脚手架、剪伐树木时事先和甲方取得联系,经会签同意后方可施工。

  八、在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监督员),负责检查施工安全、布置落实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护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九、一旦发生施工影响的线路故障,马上停止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刻向有关部门和供电公司报告。

  十、由于违章施工造成的'一切人身、设备伤害和损失后果自负。

  甲方安全责任:

  一、对乙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输电线路防护的安全知识宣传和指导。

  二、对施工现场的输电线路防护措施是否安全可靠进行检查,对乙方施工现场提出保证安全的要求,并监督实施,制止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行为。

  处罚:

  乙方如没有落实安全责任,甲方将报请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终止供电,并处予10000元及以下罚款;造成输电线路故障跳闸的,甲方将报请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终止供电,责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视其情节处予50000元及以下罚款,并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线路专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现场安全员: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7

  施工单位: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5.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需戴上防护口罩,如对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闭式眼镜进行保护。

  6.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熔剂稀释的涂料时,严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业需系安全带。

  8.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良好处换空气。如仍不舒服,应去保健站治疗。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严禁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便乱丢,防护眼镜。

  10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安全施工协议书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设备,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设备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责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设备安拆、使用的场地(如附近有高压线、障碍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基础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3在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过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如拉警戒线、警示标语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负责。

  1.4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设备操作人员(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证上岗而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6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的而承租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在工作时间外安排使用或变更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安全责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负责。

  2.2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装后未经有资质单位检验并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而使用的,或未经过承租方进行联合验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3由于施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4提供的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安拆方案、安拆应急预案未经承租方审核及项目监理单位同意而进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5未能提供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产品合格证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6未提供有升降机、施工电梯、塔机等施工设备的安拆资质单位进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7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由于安拆人员的失误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责任人及出租方负责。

  2.8出租方对其出租的施工设备在安拆过程中未执行安拆方案、操作规程、工艺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9使用施工设备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紧固、保养、维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0施工设备的安全装置未齐全、灵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1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2施工设备操作人员(是出租方配置的)不严格执行施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员负责。

  2.13配置的安拆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已过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4配置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挥人员负责。

  2.15施工设备安拆单位或出租方未对安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6出租方未对其所配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负责。

  2.17出租方派来的设备维护人员在对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负责。

  2.18出租方对施工设备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人员状态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规定所列所属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

  3.1凡遇上级或业主罚款,承租方将按上级或业主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3.2在安全检查中的罚款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3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出租方及责任者承担,承租方不付任何责任。

  3.4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本协议书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施工设备退场结束时有效。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出租、承租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施工设备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9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接项目: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四川省、成都市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及有关标准,接受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治理活动。在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指定____(兼)安全员,乙方指定_____ 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

  3、在甲、乙方签订服务协议后,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___元,安全保证金由甲方财务部门保存,乙方执行服务合同结束实现无违章违纪和安全无事故,安全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查出和违章违纪、事故隐患按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扣款处理,扣款从项目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厂区提供服务前,必须接受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5、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全面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任何作业都应规范操作,不得野蛮施工。凡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整改,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6、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搭接水、电、气、动土、断路、禁火区内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维修、大型设备吊装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办证手续,如擅自作业,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由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故意违章、不听劝阻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财产安全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由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自备的机械、电气、工具、施工材料应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地防火、防盗、防倒塌、防破坏等措施。乙方如借用甲方机械、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安全性能确认,乙方一经借用使用表示该设备、机械完好,无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及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通报事故情况,积极根据“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分析。乙方如因自身管理不善、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环境受到损坏等事故,有乙方自负责任。如上述因素造成甲方人员和设备设施损坏的,甲、乙双方应通过事故分析,确认责任。

  10、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后果,一切均由违约方负责。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11、本协议有效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本协议作为工程项目或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施工中人身、车辆和设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工程签定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工作目标:_______________

  1、杜绝死亡事故;

  2、不发生群伤事故;

  3、不发生公共设施损坏事故;

  4、不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土方坍塌事故;

  6、不发生行人车辆伤害事故;

  7、不发生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

  五、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应认真贯彻、传达和落实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原则上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协调处理。

  2、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3、甲方在安全施工检查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改变施工方案,乙方拒不执行的将处罚乙方100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些后果由乙方自负。

  4、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5、甲方可利用各种会议,采取不同形式,对各施工对进行

  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把工程施工安全放到第一位。

  6、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2)群伤事故;(3)公共设施损坏事故;(4)交通、运输事故; (5)土方坍塌事故;(6)行人车辆伤害事故;(7)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8)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9)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六、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

  2、乙方不得派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3、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做好群众协调工作,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

  4、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5、乙方应在施工范围周边装设围栏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甲方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9、必须接受监理单位和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监理单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监理单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和甲方单位负责人。

  10、及时详细掌握场内各种管网、电缆等公共设施布局情况,避免发生公共设施损毁。

  11、保证施工便道处所有阴井盖板完整安全,并每天检查,如发现出现破损,必须及时更换,防止行人车辆掉入。

  12、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派人保护现场。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六、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0.1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与处罚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该工程交工验收完毕解除。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为确保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的进行,保证施工现场内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均有对各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义务。

  3、安排的升降机操作工必须持有北京市建委核发的有效证件。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为出发点。当甲乙双方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但一切问题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__)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甲方必须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乙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型号,提供足够设备安装的作业场地,并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行。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图、按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动乙方的安装方案。

  4、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基础,应满足乙方设备安装方案中各项要求和合格基础。

  5、甲方有权对升降机操作工监督检查,如有违章,甲方有处罚的权利。

  6、甲方对乙方的设备有检查、监督权。对设备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权下发《事故隐患通知单》的.有关条款。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京建施字(20__)368号文《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2、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必须经北京市区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设备。

  3、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完成后,乙方检查人员必须出具填写好的检查验收资料,交甲方及时存档,并且每月对施工升降机检查的报审表交甲方安全科。

  4、乙方负责对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升降机安全运行。

  5、因机械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安全、守信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意见一致,就位于宽带安装及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其开发区域范围内只使用乙方提供的宽带服务业务,用户数不低于商进行合作。

  2、甲方同意给乙方提供通信管道、通信设备安装位置,建筑物以外管线、光缆、设备等由乙方投资建设,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施工期间的配合协调工作,未经产权许可,任何其他方无权使用。

  3、协议签订后,甲方区域内的宽带业务及费用将由乙方指定客服经理办理,甲方及物业部门需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乙方视甲方为大客户,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有业务(个人或单位)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4、乙方宽带业务的各项优惠政策,按乙方当时的'优惠政策对甲方住户进行优惠。

  5、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按双方约定工期安排,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保证甲方及时使用乙方的业务。

  6、一方违约,责任方向对方支付投资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13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一。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项目:三。施工地点:四。施工时间:五。协议内容:

  1.乙方进站(厂、库)施工,须经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本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施工抵押金元(含动力费和水费);

  3.开工前,乙方必须编制项目作业指导书,并经公司安全监督审查通过;

  4.施工人员进站(厂、库)必须佩带施工证,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站(厂、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

  9.施工车辆进站(厂、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15km/h,出站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

  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

  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

  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14

  甲方:xx集团光大公司

  乙方:xxx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项目为托辊车间场地大棚安装。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甲方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安质办各执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协议书15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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